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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大于法,就会有人冒险,情大于理,就会失去平衡
2月10日,在本论坛就公司欠薪发表一篇文章,至今阅读量六千多,并且还在增长,看来这是个非常敏感的话题,也是当下地方企业与农民工的主要矛盾,并且是绝大多数本地农民工遇到的非常困惑纠结的日常问题,现在再补一帖,给地方农民工在处理此等纠纷时指明一个方向,作为借鉴。
自去年2月8日在世农公司门口讨薪受阻,事后准备所需材料,以备年过申请劳动仲裁。初五返厂广东,2月22日在国务院客户端根治欠薪平台投诉,提交欠薪情况。
过了十天,3月2日,接到市监察大队打来电话,询问世农公司拖欠工资情况。又经过十天勾通,调节,于3月12日,由于本人在外地上班,安排老婆前去公司财务结算。可是公司也许是心有不甘,也许是蔑视法律法规,也许是为了警示威慑在厂员工,结算时出具一张一千元罚单,理由是我没按公司制度规定离厂。这显然是扯淡,企业是没有权力开罚款单的,属于无效,除了行政部门,任何部门是无权开罚款单。三个月离厂期限就是违反劳动法规定条款。当老婆把拍照的罚单发给我时,我已回电市监察大队工资已结清。
过了两天星期一,我至电世农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对方回答是财务部负责人叫开的,我立马至电财务部,对方说是老板同意开的,呵,还是层次分明。第二天3月15日我便给那余老板打电话,都是下班时间打的,打了三次他都没接,傍晚便给他发了一条信息,说明情况,我是疑他不接陌生人电话。过一天又给他打了两次电话,还是不接,显然是故意不理会我。又过一天我给市监察大队打电话,说明此情况,监察大队说我为什么那天不说清楚,回复已全部结清,并说签字了就等于同意认可,我说开罚单是违法的,一事归一事,最后他说签了字也不好再调节,叫我走法律程序,劳动仲裁。
我知道,劳动仲裁现在没有网上办理,要递交申请材料,就算请人代理,规定有可能仲裁时还要本人到庭,这肯定是不划算的。一千元虽然不很多,但也不是一个小数目,特别是不分昼夜上班,用汗水换来的辛苦报酬,意义不一样,让他人无理剥夺,着实让人有些难于接受。他们也是看准这一点,让我左右为难,故意为之。
即如此,一千元我也不放心上了,就只论事,居然给我出难题,我也来给他来个伤伤脑筋,动动情绪。大路不通走小道,小道不顺走叉径。路有千千条,动动手指就能办到。这样,也是给那些受到不合理待遇的农民工,指点迷津,作个借鉴。享受国家赋予自己应有的权利和保障。这也是地方政府应当正视的企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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