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郢中城区交通管控的通告
(2021年第14号)
为进一步加强郢中城区交通管控,在严格执行钟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年第12号通告的基础上,对违反规定在郢中城区行驶的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一律扣留车辆,从严处罚。
本通告自2021年8月8日22:00起实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钟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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