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卡、冲撞警车,被交警查获之后还高呼“你们判我死刑吧!”这一系列“迷之操作”皆因酒精惹的祸!
日前,保定公安交警曲阳大队交警在曲阳县某村路段查处酒驾,20:27左右,一辆红色面包车行驶至检查点附近,驾驶人见到交警执勤不仅未停车接受检查,反而突然加速,强行冲卡。
执勤交警见到这一情况立即通知前方路口的交警对其进行拦截,面包车看到前方警车后随即减速,但因避让不及与警车发生碰撞,导致警车前保险杠损坏,面包车驾驶人张某被执勤民警当场控制。
执勤交警发现驾驶人张某满身酒气有酒驾嫌疑,于是要求其进行酒精检测,面对交警的正常执法,张某张某拒不配合,无奈之下执勤交警依法将其强制带至大队进行检查。
在到达交警队后,在交警的再三要求下,张某这才配合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检测结果高达15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当医护人员对其采血检测时,张某情绪激动一边高呼“我就不想过了,你们判我死刑”的过激言语,一边躲闪,拒绝抽血,执勤交警对其再三劝说无效后,依法对张某强制采血。
经抽血检测,张某血样结果为213.8mg/100ml,达到了醉驾标准。
经查,张某于2019年12月7日曾因醉酒驾驶被曲阳公安交警查获,驾驶证已被吊销;张某不仅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其所驾驶的面包车也因多次逾期未审验,达到国家报废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第二类机动车,处罚款1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第二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处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收缴强制报废车辆;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立案侦查。
交警有话说
酒驾醉驾严重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驾驶人要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文明驾驶,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