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修订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征求意见的时间是在10月21日至11月19日。当中对于动员开战条件,增列了“发展利益”四字,引发多家台媒关切。 
台媒报道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修订草案)”显示,第八章的“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第47条明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遭受威胁时,国家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进行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其中,“发展利益”四字为首次增加。 中国国防部部长魏凤和说明,国防法从1997年公布实施以来,对于建设和巩固国防、军队现代化等都起了重要作用,不过随着全球国情军事等变化下,现行的国防法已经无法适应新时代的任务要求,亟需修订完备。 魏凤和提到,20多年来,世界战略格局变化多端,全球和地区性安全问题持续增加,武装冲突与局部战争不断,国际安全面临不确定性更加明显。 魏凤和认为,现在是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的安全威胁和挑战多元复杂,对全面提升国防能力要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对国防政策做出相应调整,为捍卫国家提供法律依据。 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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