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为了保障农民用地权益,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一直在进行中。刚开始的时候,是农村耕地确权,随着耕地确权的结束,宅基地的确权工作也被提上日程,并迅速在农村推行开来。 众所周知,农村宅基地确权的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即一家农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只能对一处宅基地进行确权。其实在农村,基本上都是一直在农村居住的、并且符合“一户一宅”的农户们,只有极少数的农户没有在农村老家居住,甚至户口也已经不在农村老家了。

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就是,人在农村老家常住,但是户口已经不再农村了。举个例子来说,农村地区2000年之前的考上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但是由于国家政策规定,上学报到之前必须把户粮关系从农村老家转到学校所在地。等到毕业以后,户粮关系随着学生档案又被打回老家所在的乡镇街道,只能当作一个城镇性质的空挂户口,但是户口却再也转不回老家了。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些老家在农村却拥有城镇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父辈留下的宅基地吗?笔者现在就带大家一起来揭晓答案。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而使用权属于农民。村集体内部的村民在申请到自家的宅基地之后是可以使用的,比如说在宅基地上自己建房居住。但是因为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并不属于某个人,所以如果是户口已经转到城里的子女,他们已经不再属于农村集体,是不可能有农村宅基地的,想要继承父母的宅基地更不可能,而宅基地确权更是无从谈起了。 但是父辈们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不管父辈们在与不在,房屋还是属于父辈们的财产。即便户口迁出,子女们还是可以继承父辈们的房屋所有权。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在房屋存续期间,房屋所有权人及其子女仍然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如果房屋损毁了,就不能再占用此处宅基地了,只能收归集体。

综上所述可知,农村老家的宅基地,拥有城镇户口的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产却是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子女是可以继承的。而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遭拆迁,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还完好无损的话,还是跟可以其他村民一样是可以获得房屋拆迁补偿款的。 大概这就是现如今在农村,很多农村人变成“城里人”之后,仍然不忘在农村老家修建房屋的一个理由吧。但是我们农村人都喜欢说“叶落归根”,无论我们年轻的时候走到哪里,农村老家总要有一处落脚地,等到自己人老返乡的时候也能有个去处。

所以,笔者在此温馨提示一下那些在外飞黄腾达的农村朋友们,您可能不缺房地产不需拆迁款,如果可以,还请尽量保留住自己农村的老屋,如果有条件,请尽自己最大努力修建好吧,因为那里是您“叶落归根”的地方。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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