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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带着68岁的刘庭明赴随州市草店镇,在随州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拿到了“拖欠”11年之久的5500元交通事故赔偿款。
2008年10月6日晚,刘庭明着一头种猪沿311省道行至文集镇闫滩村路段时,被陈某驾驶的小型货车撞倒,导致老刘受伤住院,种猪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公安交警认定陈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需赔付刘庭明医疗费、财产损失8800元。陈某由于家境困难,在赔付刘庭明3300元后无力再承担后续赔偿款。老刘数次通过电话索要未果。陈某后来迫于生计出门打工,刘庭明便与之中断联系。为索要赔偿欠款,老刘多次到交警部门反映情况,办案民警也只查到陈某外出打工确切地址。
今年11月下旬,办案民警再次与随州市交警支队联系查找陈某,获悉陈某已从外地回到家乡从事香菇种植,经济情况稍有改善。民警立即带着老刘赶到随州“讨要”欠款。11月27日,在随州警方协助下,办案民警与刘庭明顺利找到“消失”11年的陈某,“追回”5500元交通事故赔偿欠款。刘庭明老人激动不已,拉着民警的手连声道谢。(简泷)
来源:钟祥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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