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违规动火作业,湖北鄂州2人被处罚!
电焊作为一项明火作业
具有高温、炽热、易燃、飞溅的特点
如果在操作过程中防范措施不到位
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但总有人抱有侥幸心理
屡屡触碰红线
连日来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查处两起违规动火作业案件
处罚案例.01
7月15日
消防监督人员在检查时发现
步行街内某宾馆装修现场
电焊作业人员未事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现场周围有大量可燃物且未配备消防器材
存在严重违规行为
针对此种情况
消防监督人员要求其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并对其进行处罚及批评教育
要求商户立即整改
处罚案例.02
8月5日
消防监督人员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
某医院装修过程中
进行电焊作业且未办理审批手续
作业现场未安排监护人员
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存在严重违规行为
消防监督人员依法对相关违法行为人
进行了批评教育及行政处罚
以上两起违规动火作业案件
鉴于尚未造成实际危害
且情节较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
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对
未进行动火审批的电焊作业人员
均处以200元罚款
对装修单位负责人给予警告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阿消提醒
焊接作业是特种作业
相关作业人员
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方可上岗作业
作业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是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和基本保障
以下焊接作业注意事项
赶紧对照自查
(上下滑动查看)
焊接作业安全提示
“六个是否”
电焊气割作业
“十不准”
消防安全无小事
一定要及时消除身边的隐患
时刻绷紧“防火”这根弦
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END
来源:湖北消防、鄂州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