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

查看: 7946|回复: 0

[热点观察] 农村人注意:出现5种情况,宅基地或被收回,抓紧了解!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用户组:版主

论坛元老雷锋精神闪耀宝石

QQ
发表于 2020-10-28 08:5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古以来,农民都跟土地密不可分。到了现在,随着外出打工的兴起,每年都有农民离开老家进城打工,导致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有所降低。但尽管如此,绝大多数农村家庭还是离不开土地。


现在农民的土地分为承包地和宅基地,承包地用来种庄稼,随着打工潮的兴起,变得不那么重要了。但宅基地是盖房子的,即便农民常年在外打工、生活,但只要没有在城里定居,就依然依赖老家的宅基地。
农民的宅基地,现在都是由村集体免费分配的,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民只有使用权。这一点一些农村人可能不明白,自家一直住的宅基地,难道不是归自己所有吗?事实上,宅基地、承包地的所有权都归村集体,农民只有使用权、收益权,即使说自己家里祖祖辈辈都住在这块宅基地上,也是没有所有权的。


现在多数农村的宅基地资源越来越稀缺,因而价值也不断提升。特别是随着农村土地确权的进行,农民获得不动产权证等确权证书以后,宅基地价值更加凸显。不过农村人也要注意,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而不是农民自己。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村集体有权收回农民的宅基地,一定要了解。
1、征迁、易地扶贫搬迁等情况


有的环境恶劣、偏远地区,缺乏发展的条件,为了帮助这些地区的农民脱贫致富,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让这些地区的农民搬到环境好的地方居住、生活。还有一些农村则是由于城市化、工程项目建设等原因导致征迁,也要进行搬迁。
无论是哪种原因导致的搬迁,农民搬到新的居住地、有了新房子以后,老家的宅基地就不能继续保留了,都要被收回。
2、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


现在宅基地要求实施“一户一宅”,而现实生活中,有的农村家庭由于继承等原因,不止有一处宅基地,这就违背了“一户一宅”的要求。对于继承来的多余的宅基地,村集体可以收回,但要给农民合适的补偿。
3、销户后留下的宅基地


有的农村家庭,全家搬迁到城里或者到国外生活,户口迁走了,老家的户口销户;有的则是去世后无人继承,比如农村五保户去世,家里也就销户了。宅基地是按户分配,如果户口已销户,其宅基地就只能被村集体收回了。
4、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宅基地的转让,一直都有严格的限制,目前的规定是,只能在同一村集体内部转让。比如说,有的家庭已经分户,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但由于村里无地可分,一直申请不下来。而刚好别的村民要搬迁走,搬迁走的村民,就可以把自家的宅基地转让给同村需要宅基地的村民,这是合理的转让。
而所谓的非法转让宅基地,包括转让给城里人、转让给其他村民等等,这都是非法转让,不受保护。如果出现非法转让宅基地,村集体有权收回。
5、未按照批准用途使用的


宅基地是有明确用途的,即给农民让农民盖房子。农民获得了宅基地,但使用中未按照批准用途,比如用来种地、长期闲置不盖房子等等,就属于未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宅基地是村集体所有,分给你了,你却不盖房子,就属于村集体资源的浪费,村集体可以收回去,再分给别的有需要的村民使用。


现实生活中,未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宅基地,还包括一种情况,即房屋自然倒塌,长时间不重修,荒废时间长达2年以上,这也属于未按照批准用途使用,也有可能被收回。
以上这5种情况,在农村时有发生。未来农村各方面管理越来越完善,对宅基地、承包地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以上几种情况,农民一定要注意避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