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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108国道一骑摩托的被撞飞,小车未减速让行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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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雷锋精神闪耀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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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0 11: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车出门在外
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
红灯停、绿灯行
我们都知道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
大部分司机都能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我们到底该怎样安全通过呢?
让我们先来看看下面这起事故!


2020年7月22日7时25分,秦*驾驶车牌号为晋D79***小型汽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G108(京昆线)东张村路段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雷*旺骑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车辆受损,发生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
当事人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当事人秦*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雷*旺无责任。
尧都交警温馨提示:机动车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一定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过。
来源:尧都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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