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三名交警因将卡车拦在桥上时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一名人员丧生,且未设置标志,如今被起诉。 根据根据《刑法》第360条,警察负责人潘让谭湛1月31日表示:交通部的乐海防安和先生(45岁),潘文凯三烯(48岁)和陈曼胡志明市(51岁)被逮捕和拘留,原因为不负责任的行为造成的后果严重,
三名交警在桥上拦下卡车,却造成后方车祸,判决
根据调查,2020年9月30日晚上,三名交通警察发现,在1A高速公路上朝潘朗(Phan Rang)到芽庄(Nha Trang)的方向行驶的卡车有超载的迹象。该小组要求司机在清海大桥(清海公社)上停下来检查汽车。 这时,位于Bac Phong镇(顺巴克区)的一名21岁男子在桥上撞了一辆摩托车,并将其撞向了停在同一方向的卡车后部,致摩托车司机死亡。 潘让谭湛市警察局长阮定海中校说,通过调查和确定,事故发生是由于三名交通警察的过失造成,他们在将卡车拦在桥上时没有竖立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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