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交警 对向行驶时 右转车和左转车 应该谁让谁呢? 答案是 “右转让左转” 无交通信号灯路口 对向行驶的两辆车 一辆右转、一辆左转 两者驶入同一个路口 右转车要让左转车先行 
如果 右转车没有避让左转车 而是与其抢道 因此造成了事故 那么 右转车侵犯了左转车的路权 在定责时右转车就可能承担全责 
正确的避让方法 标准示范 
“右转让左转” 这可不仅仅是 驾驶习惯的问题 法律对此有明文规定 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项: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此外,在有信号灯的路口 红灯时,右转车也要 注意避让其他 已被放行的车辆 这里面就包括 已经被放行的左转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法律如此规定的原因 实际上很好理解 由于左转的车辆行驶轨迹长,如果右转的车不让左转车辆先行,那么左转车辆就要较长时间停在路口中间,会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所以,从大局考虑,右转车应该让左转车先行。 所以, 大家以后开车到路口时 要注意“右转让左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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