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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隐瞒癫痫病史 婚礼后一个月分居 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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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9 08: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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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18日 08:01:28 来自湖北








原标题:男子隐瞒癫痫病史 婚礼后一个月分居 法院判决女方返还彩礼75%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袁超一 通讯员张勤 孔彬彬 龙艳华)已经举行婚礼但未进行结婚登记,共同生活一个月后,女方发现男方隐瞒病史,双方分居。彩礼等账单怎么算?近日,恩施州来凤县人民法院审结这样一起涉彩礼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男方)与被告花某(女方)经婚介机构介绍后,相识相恋,并于2024年11月举行婚礼仪式,但未进行结婚登记。婚后一个月,花某发现王某患有癫痫,双方产生矛盾,并自今年1月起分居。王某以婚约目的未达成为由,向来凤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花某返还彩礼及相关财物。

王某提出,恋爱及准备结婚期间,他给花某支付了彩礼10.8万元、礼金2万元,并购买了3.3万余元的“三金”(手镯、戒指、项链)和3000多元的求婚戒指一枚。

另外,为增进与花某的感情,王某还多次小额微信转账、共同开支等共计花费3万余元,王某为花某父母购买烟、酒、饮料、肉食品等习俗礼赠共计花销1.7万余元,王某父母给花某支付“改口费”5600元。

花某陪嫁包括床上用品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等,价值约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为缔结婚约支付的礼金、彩礼、“三金”及求婚戒指等,属于彩礼范畴;而恋爱期间微信转账、共同生活开支、习俗性赠礼及“改口费”等,为消费性支出或一般赠与,不属于彩礼。因双方最终未达到结婚目的,花某收受王某的彩礼应予返还。但是,王某在恋爱过程中隐瞒病情,是导致结婚目的未成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考虑双方同居时间不长,没有孕育,且花某所收彩礼存在一定的消耗,其陪嫁被部分使用,同时结合当地习俗,酌定花某返还彩礼75%,包括3.6万余元的首饰、约8.7万元的彩礼等。同时,判令王某返还花某陪嫁物品。

承办法官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消耗情况、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是否孕育子女、双方是否存在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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