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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报废车辆 湖北一男子被罚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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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8 08: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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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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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07日 07:44:10 来自湖北








原标题:无证驾驶报废车辆,一男子被罚2500元

极目新闻记者 周萍英

通讯员 戴玉平

近日,湖北随州随县交警在开展“冬季行动”中,通过缉查布控系统,发现一辆已达报废标准的轻型栏板货车仍在上路行驶,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开展精准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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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无证驾驶报废车辆(通讯员供图)

2024年1月4日,发现该车再次上路行驶,民警立即开展研判,进行布控拦截,11时05分,交警三中队民警成功在G316国道1326KM路段将驾驶报废车辆的王某查获,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他不仅驾驶报废车辆,其本人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王某交代,他以为农村交警查车少、车也不拉重货,自己也挂得有车牌,不会有事,因此多次侥幸上路。

民警对王某多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500元,对车辆进行收缴并强制报废,及时消除了这一重大安全隐患。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温馨提示,人有“证”、车有“牌”、按期“检”是前提。另外根据法律规定,车辆连续三个周期未检验的,要强制报废,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性能差,安全系数极低,又无保险,上路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不管是无证驾驶,还是驾驶报废车上路,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不仅对自己人身安全不负责任,更是对公共交通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遵守交通法规,拒绝违法驾驶,珍爱生命,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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