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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 橙色预警并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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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23-1-2 08:56:29 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门高新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市直相关部门,指挥部各组:

12月31日19时开始,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呈重度污染。经会商研判,预测2023年1月1日为重度污染,1月2日为中度至重度污染。根据《湖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鄂环发〔2022〕29号),经研究,决定于1月1日10时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一、预警启动范围荆门市域范围二、应急响应措施

在落实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一)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保证公众日常生活、区域交通运输正常运转、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下,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 工业企业按照《荆门市2022-2023年度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船舶修造、汽车维修企业暂停喷涂作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 停止市政道路维修、改造工程、管线维护维修工程、桥梁喷漆和单独建设的燃气、热力管线工程施工。(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 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堆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 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转运、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改造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等作业)、建筑构件破拆、路面铣刨、房屋拆除、打磨切割建材、场地凿岩打桩、护坡喷浆、现场混凝土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5.. 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重点管控区主次干道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树、绿化带增加4次洒水、喷雾等降尘作业(非冰冻期),当日22:00至次日6:00冲洗不得少于2次。(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6.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排停驶公务车辆30%。(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7. 按照禁鞭相关规定,开展专项行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负责加强宣传引导)

1.燃煤电厂、工业锅炉使用预先储存的低灰分(<15%)和低硫分(<0.7%)含量燃料。

2.停止装修、喷漆等民用排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行为。

3. 停止开放除核心功能区以外的景观灯光,缩短商场、超市等公众聚集的大型服务设施营业时间。

4.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合理安排,优先使用新能源、天然气等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柴油车辆的使用。

(三)健康防护引导措施1.停止举办露天比赛等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责任单位:市文旅局)2.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停止户外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3.增设呼吸类等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延长工作时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检查督办。各地各部门要安排专人,第一时间将橙色预警要求传达至市场主体,同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开展检查督办,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指挥部各组要持续加大现场检查督办力度,推动管控落实落地和突出问题整改。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信息并加大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力度,对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企业或单位要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社会各界若发现重污染空气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可拨打投诉电话12345反映。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指挥部各组于每日下午5点前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应急响应工作情况(邮箱:1327240453@qq.com或微信工作群),特别要注重报送重污染应对过程的典型做法。各地每日还需通过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调度平台填报重污染天气调度信息。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情况要报送具体企业的检查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四)强化效果评估。应急响应解除后,各地各部门及指挥部各组要在1个工作日内报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总结,重点是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及取得效果。

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月1日



来源: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孙弋雯

审核:蒋子龙





帖子来源:云上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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