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 小小的交通陋习常常造成惨痛的交通意外 夺走鲜活的生命 破坏美满的家庭 闯红灯便属于这一类交通陋习 一些人为了一时之快 心存侥幸高速闯红灯 结果车毁人伤甚至葬送性命 令人扼腕叹息 
闯红灯的车辆 如果刚好是抢红灯跳转前的最后几秒 危险性更高 因为此时横向车道上的车辆 有可能也在抢绿灯跳转前的最后几秒 双方车速同时达到最大值 碰撞的几率增加 车毁人亡的悲剧就有可能上演 
图解:闯红灯与越线停车的区别 红灯亮起时 如果车辆越过停止线 就会被电子眼抓拍 但到底算不算“闯红灯”呢 下面3张图告诉你答案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闯红灯 不发生事故是交通违法 发生事故一定是悲剧 轻则车损重则人伤 
为一时之快 无视规则 害人害己 将自己与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闯红灯的危害 一是破坏通行规则。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二是发生交通事故几率高。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几率,危害极大。三是导致交通无序。“中国式过马路”等媒体热词折射出全民交通法治意识的缺失,行人和非机动车视法律为儿戏,随意闯红灯,既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也极大损害了社会文明风尚。 
一秒两秒不重要 生命安全最重要 绿灯可以再等 生命不能重来 请遵守交通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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