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农村社会也发生了巨大的变迁!尤其是,农村基础设施的推进,比如说,村村通自来水、动力电、水泥路,近几年不少农村也通上了天然气,这切实改善了咱农民的生活环境,也方便了村民的起居生活,未来几年,农村“村村通”还将包含“快速”,这有利于电商助农,降低咱农民“丰产不丰收”的现状!当然,在农村基础设施稳固推进的同时,环境卫生也在不断的美化中,这其中,就包含对于一些违章建筑的拆除!宅基地能否确权也成为农村房屋建筑合法的一种“身份”! 
在农村,过去由于宅基地管理比较混乱,很多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慢慢的厘清并处理,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完成后,宅基地确权仍在进行中。在2019年一号文件中,明确了2020年底前将完成宅基地的确权,而过去“宅基地使用权证”以及“房屋所有权证”也将实现“宅地合并”,以“不动产权证”的形式发放到农民手中! 当然,在农村“土地管理法”中,明确了“一户一宅”的规定,因此,对于涉及“一户多宅”的现象,倘若还未完成宅基地确权,需要抓紧了。而“分户”、村集体内成员流转及赠予将成为解决“多宅”难确权的方式! 
不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更加的紧张,在时下很多农村,新增宅基地很难获得,有些家庭子女长大成家,却迟迟未能获得独立的宅基地,因此,为了保障咱农民的权益!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在传统的“一户一宅”下,增添了“户有所居”的转变! 而“户有所居”的表述,意味着咱农民不一定确保无偿拥有一处宅基地,能够保障咱农民的居住安全就可以了!这其中的变化,反映的是对农民居住的保障方式的不同,而“户有所居”的特点是可以进行市场化的分配! 
众所周知,宅基地在“三权分置”中明确了,所有权归属村集体,农民拥有资格权和使用权!由于宅基地“地随房走”的规定,因此,决定了宅基地只有使用居住权!而随着宅基地使用权被盘活、有偿退出等新变化,这为咱农民释放更多的红利,也体现了咱农村户口的优越性! 当然,随着“土地管理法”不断的与时俱进,更多的土地红利也将逐步的释放出来,盘活了宅基地,这也是实现乡村振兴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更可能! 
2020年,农村“宅地合并”完成,一户一宅迎“新规”,农民早了解!对此,大家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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