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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荆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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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7 15:5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市直各部委办局,省垂管和省市双管单位,在荆中省企事业单位,驻荆部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培育社会文明风尚,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供道德滋养和文明标杆。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五届荆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五届荆门市道德模范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共评选表彰荆门市道德模范10名和荆门市道德模范提名奖10名。
  二、推荐标准
  1、荆门市道德模范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2、荆门市道德模范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实施步骤
  整个评选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1、启动活动,发动群众推荐(2019年4月15日—5月14日)。主办单位成立活动组委会,发出《关于开展第五届荆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启动第五届荆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动员各类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时段刊播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启事,同时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村镇、社区各级组织抓好推荐工作,扩大活动知晓率和参与率。
  2、逐级审核,遴选候选人(2019年5月15—6月14日)。活动组委会组织专班人员对候选人事迹进行初步筛选和调查核实。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上报事迹材料前需征求当地卫生健康、公安、信用等相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还需征求纪委监委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被推荐人选需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市民直接向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的候选人,由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推荐材料返回到所在县市区或市直部门审核把关。审核结束后,活动组委会召开会议研究确定第五届荆门市道德模范20名候选人。
  3、集中公示,组织公众投票(2019年6月15日—7月5日)。活动组委会在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和重点网站公示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组织社会公众投票。公众投票采取书面投票、网络投票、电话投票、手机短信投票等方式进行。为充分体现投票代表性和公信力,设社会公众、“百名公众代表”和活动组委会投票三种方式。活动组委会按照社会公众、“百名公众代表”和评选活动组委会投票支持率分别占30%、30%和40%的权重相加,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
  4、综合评定,确定道德模范人选(2019年7月6日—8月5日)。活动组委会根据候选人综合得票情况,充分酝酿讨论,对候选人进行综合排序,提出全市第五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建议名单,提请市文明委领导审定。
  5、组织颁奖,宣传表彰(2019年8月6日—9月20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联合发文对第五届荆门市道德模范进行表彰,举办颁奖典礼,并邀请市“四大家”领导和主办单位领导颁奖。同时,市直各新闻媒体集中宣传第五届荆门市道德模范先进事迹。适时组织道德模范事迹报告团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单位、进军营,掀起全民学习道德模范、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
  四、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第五届荆门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是新形势下动员群众广泛参与道德建设的有力措施。为确保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活动组委会,负责本地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认识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推荐评选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市民素质提升的有效抓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注重实效。
  2、广泛发动,面向群众。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基层组织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荐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评选出的道德模范可信、可亲、可敬、可学,使群众在参与道德实践活动中受到教育和启迪,促进公民道德素质的提高。
  3、严格程序,确保质量。评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公开,把每个环节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道德模范评选出来,彰显道德感召力量,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推荐候选人应向组委会报送以下材料:(1)候选人登记表(一式3份);(2)两寸免冠登记照3张;(3)候选人事迹宣传材料(一式3份,以通讯形式为主,2000字左右,材料要求事实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主题集中,文字简炼)。须经本人签字确认,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盖章;(4)候选人获奖情况请附复印件;(5)登记表和事迹材料在提供文字版的同时需提供电子版;(6)提供500KB以上的数码电子照片。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荆门市文明办,联系电话:2332156,邮箱:46610720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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