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主城区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2月10日被“拍客”举报的交通违法车辆公布
序号:01
车牌:鄂HH2557
违法时间:2023-01-20 09:18
违法地点:月亮湖北路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不按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16251),罚款200元,记6分;
序号:02
车牌:鄂QKL605
违法时间:2023-01-20 17:58
违法地点:泉口一路与长宁大道红绿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11170)、罚款100元,记1分;
序号:03
车牌:鄂H18480
违法时间:2023-01-27 12:09
违法地点:果园一路与月亮湖北路临时红绿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不按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16251),罚款200元,记6分;
序号:04
车牌:鄂HF7089
违法时间:2023-01-28 14:10
违法地点:白云大道与军马场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11170)、罚款100元,记1分;
序号:05
车牌:鄂A910KX
违法时间:2023-01-30 13:27
违法地点:月亮湖路与白云大道红绿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11170)、罚款100元,记1分;
序号:06
车牌:鄂HGR196
违法时间:2023-02-02 17:54
违法地点:福耀路与福耀一路临时红绿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不按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16251),罚款200元,记6分;
序号:07
车牌:鄂HKZ114
违法时间:2023-02-03 07:19
违法地点:培公大道与深圳大道路口
违法行为: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13630),罚款100元,记3分;
序号:08
车牌:鄂HFB791
违法时间:2023-02-04 06:30
违法地点:荆门外语学校(南校区)门前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11170)、罚款100元,记1分;
序号:09
车牌:鄂HB93D2
违法时间:2023-02-06 07:40
违法地点:凤袁路与白云大道红绿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13730),罚款200元,记3分;
序号:10
车牌:鄂A61F2P
违法时间:2023-02-06 07:40
违法地点:凤袁路与白云大道红绿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13730),罚款200元,记3分;
序号:11
车牌:鄂HF1196
违法时间:2023-02-06 07:40
违法地点:凤袁路与白云大道红绿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13730),罚款200元,记3分;
序号:12
车牌:鄂HH2265
违法时间:2023-02-06 07:40
违法地点:凤袁路与白云大道红绿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13730),罚款200元,记3分;
序号:13
车牌:鄂HN0097
违法时间:2023-02-06 14:11
违法地点:白云大道公路路政门前辅道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13730),罚款200元,记3分;
序号:14
车牌:鄂HAD885
违法时间:2023-02-07 08:23
违法地点:白云大道与军马场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11170)、罚款100元,记1分;
序号:15
车牌:鄂HJ87D7
违法时间:2023-02-07 08:31
违法地点:关公大道与白云大道红绿灯路口
违法行为: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13630),罚款100元,记3分;
序号:16
车牌:鄂HG62U6
违法时间:2023-02-07 08:44
违法地点:金龙泉大道长宁太和旁临时红绿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不按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16251),罚款200元,记6分;
序号:17
车牌:鄂HCU361
违法时间:2023-02-07 13:05
违法地点:至信大道与丰安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11170)、罚款100元,记1分;
序号:18
车牌:鄂HF5889
违法时间:2023-02-09 11:56
违法地点:白云大道与雨霖路临时红绿灯路口
违法行为: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60950),罚款100元;
荆门的司机朋友
开车上路如遇到
随意加塞、变道、逆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违法行为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举报他
举报方式
直接将违法视频发送至“湖北荆门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我们接受举报的范围仅限荆门城区,其他地方包括高速公路上的交通违法,目前暂不受理。
同时微信举报平台目前受理举报范围包括:车辆加塞、逆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不按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通过灯控制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举报需要能清晰显示违法车辆完整违法轨迹的视频,图片举报需要三张或三张以上(含违法前、违法时、违法后)。
举报要求:
1、请直接在微信平台对话框发送清晰、完整、合法获取的原始视频资料,视频不宜过长。
2、按照下列格式进行回复:违法车辆车牌,XX年XX月XX日,XX分钟,XX具体地点(详细到某一路段),我们需要截屏作为证据。
3、视频分辨率不高导致号牌模糊不清晰的、描述的时间地点和视频上所反映的不一致的等情况是不能通过审核的。
4、举报人应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进行举报,以便交警及时核查、处罚。
5、举报者若伪造证据、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