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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下发提示函防患于未“燃”:发现烟花爆竹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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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 08: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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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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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0日 07:32:09 来自湖北








原标题:湖北下发提示函防患于未“燃”:发现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可举报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2025年春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购买、燃放迎来高峰期,同时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多发时期。

1月18日,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提示函,要求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确保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存放、燃放等环节的安全。

极目新闻记者采访了解到,提示函共分为6大点:

严禁非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任何单位、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包括通过微信朋友圈、快手、抖音等线上渠道销售。

严禁违规存储烟花爆竹。严禁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在许可证规定的地点外存储烟花爆竹。不能将烟花爆竹大量堆放在密闭空间内,更不能超量储存,要按照种类、药量、燃放时间等因素进行分类储存。家庭、居住场所内应尽可能减少烟花爆竹储存数量、缩短储存时间,烟花爆竹必须远离火源、热源、电源和易燃易爆场所。

严禁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且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严禁使用非危货车辆或私家车运输烟花爆竹,严禁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严禁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严禁将房屋出租给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企业或个人。普通商铺和住宅不具备安全储存烟花爆竹的条件,不能作为烟花爆竹的储存仓库。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出租方将承担事故连带责任。

务必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产品。请到正规的有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购买,选购危险级别较低的C、D级烟花爆竹。同时零售经营店(点)要从合法的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产品,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选择在允许的区域和时段规范燃放烟花爆竹。请选择远离人员密集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以及不宜燃放的地点,并按照燃放说明和警示内容安全燃放,避免引起火灾和人员伤亡。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人士提醒,一旦发现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市民群众可及时通过110、12350安全生产举报系统等电话和网上渠道进行举报,一经核查属实,相关部门将依法查处并给予举报人奖励。

集中销毁非法烟花爆竹

记者梳理了解到,湖北多地应急部门已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部署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震慑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1月7日,黄冈市浠水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多部门和辖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共同开展非法烟花爆竹集中销毁活动,共销毁烟花爆竹7792件。这些销毁的产品既有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的“三无”产品,也有非法运输、储存和销售的各类烟花爆竹,以及各种超规格、超药量和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这些非法烟花爆竹中部分产品存在储存时间长、箱体破损等重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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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销毁活动现场

连日来,荆门市烟花爆竹安全专委办组织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整治。重点抽查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和零售单位证件许可、“三库”、烟火药工序、防雷设施、流向登记及风险隐患排查等情况。针对发现的16个问题,督查检查组现场责令经营单位限期整改,确保依法生产、安全经营,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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