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冒充警察抓嫖客骗钱,两男子被湖北江陵检方批捕
曾因招摇撞骗三次获刑的刘某某,刑满释放后又重操旧业,拉上朋友王某某蹲守在旅馆门口,假冒警察抓嫖客,以此罚款骗钱。1月10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荆州江陵县人民检察院获悉,刘某某、王某某被该院以招摇撞骗罪批准逮捕。
2023年11月14日,公安机关接到周大爷(化名)报案称,自己被两个冒充警察的人骗走了2800元。“老头子突然回家找我要了2800元,说是要去收谷,我后来觉得不对劲,一追问就发觉他被骗了。”周大爷老伴称。
“老王,最近手头有点紧,我们去抓几个‘羊子’(方言,意指冒充警察以抓嫖为由,骗取他人钱财 )搞点钱花花吧。”2023年11月,刚出狱不久的刘某某找到打牌认识的王某某,两人商量着抓“羊子”发财。
之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和王某某驾车至江陵县郝穴镇西湖桥附近并停靠路边,伺机冒充人民警察,以抓嫖罚款为由招摇撞骗。
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工具
2023年11月12日12时许,被害人周大爷骑电动三轮车到西湖桥一旅社卖米,被穿警服的刘某某从车内伸手拦下。刘某某自称是人民警察正在执法,并以周大爷涉嫌嫖娼为由,向其索要现金和罚款。
“当时我看对方有手铐,威胁我说要把我抓起来,还说我不配合的话,就罚款一到三万,我很害怕,于是回家拿了钱。”事后,周大爷将此事说给女儿和孙女听,才发现自己被骗并马上报警。
同月15日,两人以同样的方式,拦住被害人李大爷(化名),并索要罚款。
2023年11月15日,公安机关在江陵县郝穴镇沿河路发现涉案车辆,从车内搜查发现佩戴肩章、警号、胸标的警服两套,手铐一副,警官证一张。经讯问,二人对招摇撞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工具
近日,江陵县公安机关以刘某某、王某某涉嫌招摇撞骗罪向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王某某的行为涉嫌招摇撞骗罪,具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依法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王某某。
江陵县人民法院承办检察官认为,本案中刘某某、王某某冒充警察招摇撞骗,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影响了人民警察正义正直的形象,同时也间接滋生制造销售假证的犯罪土壤,社会影响恶劣。
检察官还提醒,广大群众要加强反诈意识,同时,当在发现任何违法的犯罪行为时,要立即报警,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