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凌晨醉驾撞上护栏求放过,理由是“我已报警!”
极目新闻记者 高伟 通讯员 王尚
“张某将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车辆损失全部由自己承担,还要赔偿修复护栏费用。”7月17日,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张某醉驾造成事故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7月13日凌晨,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警,称在东门至荆州南路九龙桥路段,一名男子开车撞到了护栏,护栏及车辆受损。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肇事车辆粤B15**1车头严重损毁,车身零件散落满地,道路中间的隔离护栏也被撞得支离破碎。
驾驶人张某满身酒气,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检测,发现其涉嫌醉酒驾驶。
随后民警将张某带到荆州市中心医院荆北院区进行血液提取。经血液检测结果显示,张某的血液酒精含量达165.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民警调查,7月12日18时,张某在家里吃晚饭时独自喝了一杯120毫升的白酒,23时许一个人去荆州区东门“大圣烧烤”店宵夜时,又喝了两瓶啤酒。吃完宵夜,张某觉得回家路程不远,又已过凌晨,路上车辆很少,此时不会有交警查酒驾,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其朋友的车向城内家中驶去,并顺路带了2个朋友。
行驶至东门九龙桥路段时,张某由于酒精发作,视线模糊,操作失控,直接撞上道路中间的隔离护栏。
张某看朋友车辆损毁严重,造成道路一片狼藉只得报警。得知民警要追究他醉驾,张某认为自己主动报了警,民警非常“不近人情”,让人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