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国家刚公布放假安排
7月29日,人社部官网发布《我国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对包括休息日、法定年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五类休假标准予以明确。 随着国务院第174号令的施行,我国职工的休息时间标准为工作五天、休息两天。 该决定同时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国家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近年来,鼓励2.5天小长假成为趋势。目前已有江苏、河北、江西、重庆、甘肃、辽宁、安徽、陕西、贵州、福建、浙江和广东等10多个省份出台了鼓励2.5天休假的意见。 全体公民假日可补假 部分公民假日不补假 有关法定年节假日标准:法定年节假日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也是劳动者休息时间的一种。 我国现行法定年节假日标准为11天。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新年,放假1天; 春节,放假3天; 清明节,放假1天; 劳动节,放假1天; 端午节,放假1天; 中秋节,放假1天; 国庆节,放假3天。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儿童节,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有关年休假标准:2007年国务院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200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公布实施。 探亲假标准:已婚每4年一次20天 198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了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探亲假标准。 根据规定,职工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能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 同时,单位应根据需要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婚丧假标准:酌情给予1-3天 在中国,国有企业职工可以享受婚丧假。 按照《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单位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 另外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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