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随着很多人的自主意识越来越强,离婚的人群越来越多,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地区,很多人结婚生活不到一年便又离婚了,还有一些五十多岁的人老人也成天吵吵着离婚。但是,是不是所有的人说离婚就能离婚的呢?2019年婚姻法规定:以下四种情形,法院判不准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是考虑到,妇女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辰后,女性身体处于恢复期间,需要一定的时间恢复。所以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 2、原告撤诉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不得起诉离婚 此种情况基于节约司法资源的考虑,原告撤诉说明婚姻存在可以挽回的可能性,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反复起诉的,则会对我国司法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加上离婚与结婚一样都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不可草率决定,因此六个月后,法律视为已经充分考虑清楚,可以再次提起。 3、未准予离婚,无新情况、新理由的离婚案件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此种情况较为普遍。许多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形多是由于冲动引起的,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案件的过程中,一般都会先行调解,如调解和好,或者根据事实情况判决不准离婚的,那么没有新情况、新理由法院是不会再受理的。 4、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准予离婚 法院在审理初次离婚案件时,本着调解的原则,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加上被告表示不同意,在事实审查中又没有发现夫妻间原则性的矛盾,这时法院也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家庭关系是个复杂的关系,牵扯到众多因素,虽然法条有明确规定判决离婚的标准,但在此标准之内,法院也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判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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