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警方曝光:这些人当场被查!
有人举杯时
把“开车不喝酒”当耳旁风
把侥幸当成“平安符”
湖北交警重申:
酒醉驾,见一辆查一辆!
钻进小区想“瞒天过海”?
抓了!
8月23日凌晨,武汉市江汉区交通大队民警在青年路开展酒醉驾查处工作时,一名醉驾司机为逃避检查,耍小聪明躲进小区停车场妄图瞒混过关,不料民警通过调取监控锁定证据,最终让他无处遁形,依法接受处罚。
将车停在警车后方
被当场“抓包”
9月4日晚,襄阳交警在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一名酒驾司机郑某在发现前方检查点后,将车停在警车后方,企图蒙混过关,结果被执法记录仪和民警当场发现。经检测,郑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郑某将面临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酒后驾驶营运车?查处!
9月12日凌晨,荆州交警三大队在“酒驾”整治行动中查获一名酒后驾驶营运车上路的“的哥”,其酒精含量达到50mg/100ml。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承认了自己饮酒后驾驶营运车上路行驶的违法事实。经了解,驾驶人王某忙了大半夜,在夜市小摊上宵夜时经不住诱惑,与朋友一起喝了白酒,自认为深夜时分不会有交警查酒驾,侥幸驾车上路,不料被交警现场查处。
侥幸酒驾被查处,后悔不已
9月4日晚,宜昌市宜都大队交管一中队在城河大道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执勤民警对一辆号牌为鄂E****3的小型汽车进行例行检查,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6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了解,该驾驶员刘某某当晚吃饭时喝了二两多散装白酒,自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了,行驶至莲花路附近时被交警查处。
别把“喝茶”当醒酒药
9月9日晚,潜江公安交警在老新镇老西县路段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时,发现驾驶员胡某某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显示,其酒精含量高达242mg/100ml,后经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数值为160.10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查,胡某某当晚饮用两杯白酒、两瓶啤酒,休息一小时并饮用茶水后,自认为“在家门口短距离驾车不会有事”,遂驾车出行。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酒驾、醉驾
不仅会为您和他人的出行
埋下极大的安全隐患
被查后还将承担巨大代价
切勿因一时心存侥幸,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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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成本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犯罪行为。
酒驾=暂扣6个月驾驶证+2000元罚款+记12分
醉驾=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危险驾驶罪)+5年/10年/终身禁驾(营运车辆)
酒驾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经济成本
保险不赔。酒驾一旦造成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酒后车祸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交强险保险公司有权追偿。
巨额赔偿。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需要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公职人员醉驾被“双开”,工作收入就没有了。
精神成本
酒驾、醉驾被查处,会面临各种处罚,精神折磨难免。
酒驾醉驾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或受限制。醉驾会留下案底,影响申请办理出国签证等。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判断和操作能力、疲劳程度等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此时驾车行驶,会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相当于“闭着眼睛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湖北交警提醒
珍爱生命 拒绝酒驾
请广大驾驶人
严守安全底线 勿触法律红线
来源:湖北交警 武汉交警 襄阳交警 荆州交警 宜昌交警 潜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