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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女子有驾照却让无证朋友开车,遇交警查车朋友吓得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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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1 08:3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02-20 17:12 发布于:湖南省


2月19日凌晨,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雨花大队一中队在桂花路高桥立交桥路段开展夜间查缉勤务时,查获一起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心虚的驾驶人为逃避检查,居然离开驾驶位,导致车辆撞上商户卷闸门,上演了从无证驾驶一秒切换到“无人驾驶”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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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1时30分许,设卡民警发现一辆无牌的棕色轿车突然拐入路边人行道,担负警戒任务的民警立即前往查看。
民警发现,在车辆未完全停稳的情况下,坐在驾驶位的一名女子竟快速爬到后排座位上,导致车辆在“无人驾驶”状态下碰上旁边商户的卷闸门。车辆停稳后,车内三名女子神色惊慌,原来,看到前方有交警检查,驾驶人曹某正准备与同车一名女子换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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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检查发现,这辆车虽未悬挂牌照,车内放置有临时牌照。据调查,曹某是一名驾校学员,这几天正在学习科目二,为"激励"自己能早点“拿证”,她提前购置了一台新车,并多次驾车上路“练手”。2月18日晚,曹某与好友相约一起去打麻将,同车的两名女子虽考取了驾驶证,但都拿证不久,驾驶技术生疏,就让曹某驾车接送,没想到深夜返回途中遇到交警检查,慌乱中想通过换座位蒙混过关,却被交警当场戳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相关规定,因实施了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曹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另外,经过现场协商,曹某赔偿了商户卷闸门的损失。
交警提示:
机动车驾驶人必须通过系统培训和考试,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证人员普遍存在驾驶技术生疏,交通法律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珍爱生命,安全守法出行。
潇湘晨报记者曾永红 通讯员杨哲 尹文军
责任编辑:任业刚 UN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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