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前方两车追尾,第三车冲进事故现场,该车驾驶员自担全责
由于跟车距离太近,前方两车发生追尾事故时,第三车驾驶员李某猝不及防,冲进了事故现场,8月7日,湖北高速交警介绍,由于李某跟车距离太近,未保持安全距离,自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图为事故现场
8月4日19时35分许,驾驶员李某驾驶一辆白色小车行驶至沪渝高速武汉市永安段右侧行车道内,和前车距离不足15米,李某发现前车刹车灯突然亮起。
李某嘟囔了一句“这车高位刹车灯坏了”,但并没有降低车速,在这短短数秒时间里,前方两辆车发生了追尾事故。李某猝不及防,撞上前方灰色小车车尾。幸好,由于车上人员都系了安全带,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交警调取了李某车辆行车记录仪视频,了解了事故全过程,可是当交警询问李某事故原因时,李某仍称:“前方车辆高位刹车灯坏了。”交警对李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人家高位刹车灯是坏了,可标配的刹车灯亮得好好的。如果抱着这种态度驾驶车辆,是非常危险的!”最终,在此次事故中李某因同车道行驶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李某也表示自己会汲取教训,安全驾驶。
图为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