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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他人用枪支弹药抵债 一男子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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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 09:3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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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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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2日 07:28:45 来自湖北








原标题 :同意他人用枪支弹药抵债,一男子获刑

买家钱不够

用枪支弹药抵债

卖家居然同意了

2018年某天,被告人胡某某在湖南省某镇将一头牛卖给一名男子。该男子钱不够,便将一支猎枪和四枚自制子弹用以抵账,胡某某收到猎枪后私藏于其家中杂物间的木板下。

2022年11月17日以及2022年12月19日,胡某某在网上购买激光笔和热成像瞄准镜加装在该枪支上。

2023年7月24日,民警依法对胡某某的住宅进行检查,胡某某主动将猎枪和子弹上交给民警。经鉴定,胡某某非法持有的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莲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予依法惩处。被告人胡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在接受检查时主动交出枪支,可酌情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来源:江西法院综合莲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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