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销售侵占公款14万元,武汉江夏警方依法将其刑拘
极目新闻记者 陆缘
通讯员 李鹏程 周诗瑶 张佳琦
实习生 朱逸安
公司销售员冒充客户买了饲料后将其变卖获利,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款14万元,武汉江夏民警多方联系劝其返还。近日,江夏警方刑拘一名因涉嫌职务侵占的嫌疑人。
今年5月3日,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郑店派出所接到一饲料公司报警,称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7月27日期间,其企业销售员余某多次冒充客户,用客户在公司的剩余近14万元提货款将货物变卖,并将变卖款占为己有。尽管公司多次催促,余某仍拒不返还。
接警后,民警余奥崛立即开展调查,收集饲料公司发货记录、账户流水,驱车前往汉川市客户家中调查取证,取得了关键证据。并到企业对嫌疑人进行走访调查,从同事口中获悉四十多岁的余某自2011年入职公司后一直兢兢业业,善于沟通,发展客户最多,是公司的业务骨干,后来在网上因为炒基金亏空后四处借钱,民警判断余某可能因债务所迫才铤而走险,主观恶意不大,可以通过劝导的方式劝其投案自首。
“事情已经很清楚了,你躲是躲不过去,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主动退赃是你最好的选择。”7月3日,民警联系了余某对其进行了劝解。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宣之以法,讲述了利害关系,并联系其亲戚朋友帮忙劝导,经过民警再三劝说,余某承诺将家庭琐事安排好后来所自首。7月25日,余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交了犯罪证据。
目前,余某因涉嫌职务侵占已被江夏警方刑拘,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表示,将继续重视打击企业经济领域内违法犯罪,净化营商环境,挤压犯罪空间,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进一步优化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