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巡察微故事|作废的处罚单
“根据现场查看的情况,你们在巡察整改方面仍然存在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未举一反三开展警示教育……”近日,根据黄石市西塞山区委安排,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财政局等机关和部门,对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巡察整改情况开展联合督办检查,并指出该局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
此前,西塞山区委巡察组在对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巡察工作时,发现该局的行政处罚案卷存在疑点:“怎么同类型的案件行政处罚金额有的多、有的少?且案件承办人都涉及到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队长郑某某。”
“案件承办人对行政处罚金额有很大的裁量权,这其中是否会有权力寻租的空间?”
经综合分析研判,巡察组决定兵分两路,一方面对所有处罚过的企业进行实地走访,深入查阅相关案卷;另一方面向相关案件承办人郑某某了解相关情况。
“我们的处罚金额都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的,且都会呈报至分管副局长和局长审批同意……”面对巡察组的询问,郑某某信誓旦旦。
但巡察组在调查相关案卷时无意中发现了一张处罚金额为3万元的作废《案件处理呈批表》,与最终确定的处罚金额减少了1万元整。同时在实际走访中,巡察组了解到郑某某与服务对象在工作之余联系密切,存在时常一同聚餐的情况。
“为什么你在第一次草拟的《案件处理呈批表》中核定的处罚金额是3万元,最终又变成了2万元?”面对眼前的证据,郑某某明显紧张了起来。
随后巡察组召开组务会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认为郑某某可能存在违规吃喝、对处罚金额说情打招呼的情况,决定将该问题线索移交至西塞山区纪委监委。
经区纪委监委深入调查,该局党委委员、综合执法大队队长郑某某在对辖区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原定给予其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后郑某某接受公司负责人宴请,将罚款金额减少至2万元。最终,郑某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针对该案暴露出行政处罚案件中具体承办人自由裁量权过大、无人监管等问题,该区纪委监委向区应急管理局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该局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局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行政案件执法和处罚审批机制,推动堵塞制度漏洞,从根源上杜绝此类问题发生。(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