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一”、端午假期即将来临,为紧盯节点重申纪律要求,持续发力严纠“四风”,强化警示震慑,净化节日风气,日前,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市征地服务中心主任周友军违规“公油私用”问题。2018年5月至2019年9月,周友军用单位公务油卡给其私家车加油消费共计2400余元。2020年1月,周友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沙洋县马良镇花立村村委会委员王远贵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8年2月1日,王远贵在未事先报告的情况下,在家中为儿子举办婚宴,并收受花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连山和村委会委员吴丽萍等非亲属人员所送礼金共计800元。2019年12月,王远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连山、吴丽萍均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3.钟祥市财政局胡集财政分局副局长蔡龙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9年7月28日,蔡龙在钟祥市胡集镇一酒店为其子操办升学宴,违规收受非亲属礼金共计3700元。2020年4月,蔡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京山市绀弩中学原党支部委员、副校长李国全公款购买白酒违规用于公务接待问题。2018年3月至5月,时任京山市绀弩中学党支部委员、副校长李国全安排他人购买白酒7件,共计0.28万元,用于该校日常公务接待,后以购买“调料品及其他”名义在学生食堂财务账上列支。2019年12月,李国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掇刀区团林铺镇高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苏昌成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9月至2018年2月,苏昌成与时任高庙村党支部委员兼报账员苏克法通过虚报工程项目等方式套取资金共计10.2万元,其中8.9万元用于村委会生活招待费等开支。同时,苏昌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苏昌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苏克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5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不收敛不收手行为仍时有发生,纠治“四风”任重道远,丝毫不能懈怠。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做到自警、自醒、自重,不断提高思想免疫力,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化风成俗、形成习惯。各地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纠治“四风”纳入节日期间重要工作安排,谋划在前、垂范在先,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向广大党员干部提要求、发警示、督履责,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纠治“四风”作为锤炼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决策部署,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抗疫斗争中“四个有的”、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拳整治,认真组织开展为基层“减负”和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六个专项治理,严肃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域“三不”“三假”问题、巩固“三减”成果,对以拉动消费之名滥发津补贴和福利、收受快递礼品、电子红包、超标准超人数商务接待、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私车公养等隐性变异“四风”问题重点纠治,以良好作风促进工作有效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紧盯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县乡基层和驻外机构等重点领域及掌握人、财、物使用和审批的重点环节、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在全市常态化开展“突击式”“滚动式”明察暗访,强化执纪问责,对履职不到位,导致管辖范围内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严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决通报曝光典型问题,不断净化节日风气。
来源:荆门纪委监委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