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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湖北省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未出台,2023年8月1日零时至31日24时,参保单位和灵活参保人员申报缴纳职工医保费,执行《荆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工作的通知》(荆医保函〔2022〕2号)所规定的2022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期间,灵活参保人员暂按1个月核定应缴职工医保费;用人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正常受理。
湖北省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出台后,全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执行省统一规定。特此公告。
荆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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